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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在全世界都擁有廣大和激烈的討論,反對和支持的也都有各自的立場和論述,無論是從宗教、科學或是人權角度來探討,同性婚姻到底是不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呢?其實都還是需要更廣泛和深入的思考,可惜我不是科學家、法律專家或是人權專家,沒辦法說我自己到底支持的原因到底多有力或是多正確,但還是希望可以盡量清楚表達我對同性朋友們爭取婚姻權力的感受。

“歧視,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力“

”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

以上我在維基百科上看到的對於歧視和人權及婚姻的基本定義,如果把三者的定義擺在一起然後去思考同性婚姻議題的話,現今全世界的某些國家的法律幾乎都還沒有賦予同性擁有婚姻的權利,不就是符合了”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給予不同的對待“的條件?人類社會確實是由各種不同天生或後天條件的人所組成的,但為何身為異性戀的兩人可以擁有婚姻,同性戀卻無法呢?相信目前台灣的法律本身並沒有積極的歧視意圖,但在照顧不同族群的角度上確實還不夠圓滿,試想如果我今天想和我相愛的另一半想擁有法律上被認可的關係卻無法獲得會是多麼失落。

這段時間在網路上的各個地方看了不少贊成或反對同性婚姻的各種言論,其實都可以看到有幾項爭議點都是引起熱列討論的,像是同性婚姻是否會造成傳統家庭結構的崩解、是否也直接贊同了亂倫或人獸交或一夫多妻制及一妻多夫制,以及也有更多反對的言論是以同性戀並非先天而是後天的選擇是不自然來做為反對的根據,還有無法生育和教育小孩等問題,我想針對這些爭議表達我自己的一些感想。

確實現今全世界佔大多數的家庭結構都是以異性相戀為基礎,但同性婚姻也是以希望能以一對相愛的兩人為基礎進入婚姻,本質上還是維持著一對一的,不同血緣的人可以透過法律的認可締結親屬關係這點不是一樣的嗎?同性戀族群只是期待也能夠有進入這種傳統關係的權利,並不是要刻意以不同的角度去重新定義它或是消解它,當然進入婚姻後是否幸福是事在人為,異性戀如此,同性戀亦同吧。

法律認同了同性婚姻是否也會間接造成亂倫或人獸交或一夫多妻制及一妻多夫制?就如同上一段我所提到的,同性想爭取的是能進入傳統婚姻的一對一的婚姻關係的權利,不是要降低性或婚姻的道德標準,只是試圖讓婚姻的權利在維持傳統價值的前提下能照顧到不同性傾向的人,因此以我自己的感受來說,似乎不用將同性進入婚姻這件事情看成是引起連帶副作用的導火線。

同性戀是否為自然也成為了反對同性婚姻的一方的一個反對原因,這點我不是科學家,也只能閱讀現有的資料做有限的認識,畢竟我不是同性戀,但其實試著站在同性戀者的角度想想,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在全世界只有少數國家合法,甚至歧視也還是存在,明知道身為同性戀者會比較辛苦或是遭遇阻礙,為何同性戀者們還是”選擇“去做同性戀?誰會希望自己是屬於現今還會被歧視或是某些權利無法享有的一份子呢?原因不正是他們因為他們無法”選擇“自己的性向嗎?而他們不就也如同異性戀一樣,希望自己可以忠於自己的內心深處的真實本性去選擇自己所愛,我想人類本身都有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的本能,無論是哪種性傾向,我想沒有人會因為自己可能會被歧視或是缺少了某些權利而快樂吧,不就是因為同性戀者們很清楚的知道哪種幸福才是忠於最原本的自己嗎?

以及最引起爭議的就是同性戀領養小孩和教育小孩的問題,當然又因為我不是教育家或是專業的老師,無法擁有多正確的意見,只能夠以有限的資訊自己去思考這個爭議點,目前我在網路上看到反對同性戀領養小孩的原因不外乎有每個小孩都有擁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權利,還有同性戀領養小孩會造成小孩性別認同錯亂甚至也變成同性戀等意見,自己在思考這些問題後發現其實是很難切割的,所以似乎要放在一起談會比較好,第一點是小孩是由一對同性戀者所養育到底好不好呢?一個小孩在成長得過程中最需要的是甚麼呢?我想需要的是家庭所給予的愛與付出吧,這點我想沒有甚麼明顯的理由可以確認說同性戀伴侶會對小孩的關愛比較少,而付出自己的愛不也是每個人天生都有的能力嗎?無論是甚麼性別或性傾向,如果維繫一個家庭的條件是愛的話,性傾向還會形成阻礙嗎?如果我們都認同人都有愛人被愛與付出愛的本能和能力的話,小孩只要能夠在充滿愛的家庭中也是可以好好的成長的。還有一個反對同志戀伴侶領養小孩的理由是擔心小孩會在成長的過程中遭到歧視或壓力而影響齊心智的成長,這確實是一個存在的現象,但我想解決方法不應該是由同性戀伴侶這方來配合而沒有領養小孩的權利,因為錯誤的不是同性戀伴侶領養小孩這件事,而是給予這個小孩歧視以及異樣眼光的人的人才需要思考是否應該要有寬廣的心,以及更懂得互相尊重,我想要避免同性戀伴侶的小孩遭受歧視和異樣眼光這件事是要由全民一起學習的,尤其是社會佔大多數的異性戀伴侶在教導自己小孩的時候就要將其視為最基本的尊重來教導,這樣不也可以讓這個社會變得更懂得包容和互相尊重嗎?

以上是我對於近期同性婚姻所引起的一些爭議的一點小小看法,雖然全世界同性婚姻的合法的國家還是佔少數,但似乎還是慢慢的在增加中,台灣本身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如果可以擁有更寬廣的視野和包容力,原本好的東西它不會消失,而是會更好,試想想生活在一個懂得包容和尊重不同特質的族群的國家是多美好的事,我也想對反對同性婚姻的朋友說你們不用畏懼和擔心,當一方對另一方釋放出善意和尊重的時候,他們也會用同等甚至更大的善意來回報的,而人們彼此擁有更多的善意和尊重會讓這個國家更好的,當不同特質的人們都可以舒服自在的活在這個國家的時候,不也就更能發揮本身的能力來做對於這個國家甚至全世界更好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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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din30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